妊娠期用药6原则
1.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并不少见,疾病本身可对孕妇和胎儿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不能讳疾忌医而不检查、不治疗。
2.孕期患病必须用药时,应根据孕妇病情需要选用有效且对胎儿比较安全的药物。一般来说,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避免使用比较新的药物。对尚未肯定对胎儿是否有不良影响的药物,应严格掌握剂量及用药时间,注意及时停药。
3.非疾病必须用药时,尽量避免在孕早期用药,需要使用时也要采用最小的剂量、最短的有效疗程用药。早孕期间用过明显致畸药物应考虑终止妊娠。
4.药物在母体血清的浓度与经胎盘到达胎儿的量有关。如可局部用药时,尽量避免全身用药,如患滴虫性阴道炎,甲硝唑阴道用药比全身用药安全。
5.用药前注意《说明书》中有关对孕妇血清药浓度及对胚胎、胎儿毒性的说明,尽量不用“孕妇慎用药”,不用“孕妇禁用药”。
6.妊娠期用药要考虑近、远期影响。如:
氨基糖甙类:如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等,可影响新生儿听神经及前庭神经。
奎诺酮类:可抑制骨髓,致灰婴综合征。
磺胺类:可致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
大剂量双氢克尿噻、维生素K1:可致新生儿黄疸。
准妈妈中药的应用
1.不用中医药学中规定的孕妇禁用药,用药前要仔细阅读说明书。
2.严格掌握中医药学中的一些孕妇慎用药,非必要时最好不用。
3.重视药物的常用量。切忌盲目加大剂量,如感冒药、清热解毒药、润肠通便药等。
4.咳嗽、咳痰,可用甘草片,但要注意过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