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多年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全国和各地的出生情况看,目前夫妇大多希望生育一个或两个孩子,“三孩”及以上孩次在全部出生中所占比例很小。尽管各地比例不同,全国平均大概在5%左右。所谓不符合当时生育政策的“计划外生育”大多是二孩。另一方面,现在年轻人群中由于种种原因不想生育或不能生育的夫妇越来越多,这种趋势会对生育水平产生下压的影响。所以,即便部分夫妇多生了孩子也正好是对其他夫妇少生或不生的弥补。因此,即使取消对生育的限制,让夫妇按自己的意愿生育,全国的生育水平也难以达到人口世代延续所需的、平均每对夫妇至少生育两个孩子的更替水平。
既然“严禁‘三孩’”对未来的生育趋势并不会带来实质性的影响甚至可以一定程度抑制生育率下降的趋势,为什么还要为继续对公民实行生育限制提供一个“莫须有”的理由呢?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制定十三五规划建议的说明》中已经明确指出,“当前,中国人口结构呈现明显的高龄少子特征,适龄人口生育意愿明显降低,妇女总和生育率明显低于更替水平。现在的生育主体是80后、90后,他们的生育观念变化了,养育孩子的成本也增加了,同时社会保障水平提高了,养儿防老的社会观念明显弱化,少生优生已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习总书记用几个“明显”明确地概括了当前中国人口格局的总趋势。在“少生优生已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的形势下,在已经决策全面放开二孩生育之时,还要强调严禁政策外生育“三孩”,继续征收社会抚养费,显得多么不合时宜,只能说这是对中国生育水平长期走低的趋势以及恰当应对的紧迫性还缺乏正确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