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21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实施了36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即将宣告终结。
晚婚晚育不再延长婚假生育假、独生不再奖励
焦点1:实施时间 “全面二孩”拟元旦合法
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如获通过,“全面二孩”元旦开始即可实施。
“人口计生法修正案实施之日,就是‘全面二孩’落地之时。”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介绍。
如果获得通过,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下周五)起施行,这意味着,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焦点2:生育假 延长生育假晚婚晚育不奖
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焦点3:独生子女 独生不奖励但“老人老办法”
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介绍,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这一修改意味着,在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但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奖励扶助的,将可继续获得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