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疑“单独二孩”实施时缘何未修法?
近年来,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调整生育政策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
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十多年来,对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形势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2013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不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就相应表述做出调整。
有关人士介绍,“单独二孩”政策主要是通过各地修订计生条例来实施的,由于各地修订的时间不一样,因而实施时间不一致。但是“全面二孩”的政策,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有关内容,为全面两孩的落地提供法律保障。
表态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问题还待研究
2015年10月30日,卫生计生委向国务院报送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送审稿),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围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进行修法。采取修正案的形式,对存在分歧、暂时形不成共识的问题以及适合在配套法规中解决的问题,暂不修改。
修正案草案保持了现行法律的稳定性,总体修改幅度不大。
教科文卫委员会指出,草案中有些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调整生育政策不仅需要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要重视解决相关具体问题,如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政策、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服务的改善等,同样涉及一些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修订问题。为此,建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继续深入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并抓紧做好有关法规和配套政策的衔接工作,使新修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能得到正确、全面地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