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报销项目包括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用。但是上海生育保险参保人如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生育保险费用则需提供必备的资料及按标准规定办理相关流程。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报销流程
受理机构:上海社保局及其分局
咨询电话:021-12333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生育医学证明》;
4、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