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二胎分娩列入许多家庭的人生规划。2016年女职工产假新规定中,国家规定二胎产假休多少天?对于怀二胎的女职工工资待遇又是如何规定的?乖乖网来为您介绍。
一、女职工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晚育假、晚育护理假(已取消):
2016年1月1日以后结婚登记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婚假为3天,在2016年1月1日前登记但还未休假的可以享受晚婚假,婚假和晚婚假共计10天。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5.产假98天(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据有关人员声称,会延长生育假时间。各地具体天数,还要等有关条例出台。
6.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 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二、2016年二胎产假休假天数
生二胎有产假吗?答案是肯定的。
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带薪产假,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雇生育女职工。也就是说,不管是生一胎还是二胎,只要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并且有生育的事实,就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提到,女职工生育时候可享受98天的产检,出现难产情况可以增加15天,出现多胞胎情况,每增加一个胎儿就可以多享受15天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