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需要剖腹产
剖腹产又称剖宫产,就是剖开腹壁及子宫,取出胎儿。若病例选择得当,施术及时,不但可挽救母子生命,且能使母亲保持正常的生产性能和继续繁殖后代的能力。否则不仅不能收到预期效果,且可造成远期的不良影响,故施术前必须慎重考虑。
产妇方面:
骨盆狭窄或骨盆腔肿瘤。因阻碍产道,使产道狭窄,足月胎儿不能通过;
产前出血。如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为避免产时大出血,或需要立即终止分娩;
高龄初产妇。大于35岁的产妇并发症多、产时宫缩乏力,可考虑剖宫产;
产程迟滞。就是产程进展较慢或停滞;
母亲生殖道受到感染,如尖锐湿疣;
分娩过程发生问题,如先兆子宫破裂、产妇衰竭等;
疤痕子宫。产妇既往有剖宫产史、子宫肌瘤剔除或子宫破裂病史;
不良的产科病史。如前次为产钳助产、死产等。
胎儿方面:
胎儿窘迫。胎心音持续小于120次或大于160次、胎心监护提示胎儿缺氧、羊水为胎粪污染;
胎儿过大。胎儿预估体重超过4000克,很难从产道娩出;
胎儿宫内发育受限,预计不能耐受阴道分娩者;
胎位不正,如横位、臀位等,大多都需要剖腹产;
多胞胎怀孕。尽管有些双胞胎位置合适,能成功地经阴道分娩,但假如是多胎,最好进行剖腹产;
胎儿畸形,或胎儿长肿瘤,如联体儿;
脐带脱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