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表亲通婚后代患病风险为1/128000;
一级表亲通婚后代患病风险为1/32000;
兄妹通婚的后代患病风险为1/8000;
与非近亲结婚相比,二级近亲的风险增大8倍;一级近亲的风险增大31倍;兄妹通婚的风险率则是正常随机婚配的125倍!
提醒:近亲结婚危害大 增加遗传疾病
在我国一些偏僻的地区仍存在着近亲结婚的旧习俗,认为这是“亲上加亲,不断亲缘”。其实近亲结婚所带来的危害是相当大的,主要是增加了下一代遗传性疾病发生的机会。
有许多人可能携带某些遗传病的基因,而不表现出来,成为“隐性遗传病携带者”;遗传学研究也表明,血缘越近,相同的基因(包括正常的和异常的基因)越多。因此近亲结婚将会使致病基因呈现纯合型状态的机会大大增加,从而导致隐性遗传病的发生率增高。隐性遗传病的种类很多,如聋哑病、白化病、痴呆等,其特点是致病基因隐而不显,但却可以传给后代。
避免近亲结婚,可以有效地控制遗传性疾病的发生率,同时也是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人口质量的重要措施。现在已经制定了新的婚姻法,《婚姻法》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我国禁止结婚的血亲范围可以分为两大类:
1. 真系血亲。即父母和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意 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和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之间。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第四款规定,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结婚登记。
2.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叔伯与侄女之间、姑妈与侄子之间、舅父与外甥女之间、姨妈与外甥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