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小伙遭遇艾滋病女友“致命隐瞒”的话题引发热议,当患者隐私权遇上配偶知情权,孰轻孰重?除了艾滋病,还有一些传染病会影响配偶甚至后代健康,配偶的知情权能否得到保障?在广西,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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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隐瞒”事件中,一名河南小伙与女友接受婚检时,医生查出其女友疑似感染艾滋病毒,但仅单独告知了女友本人。一无所知的小伙子在婚后感染上艾滋,于是将医院和疾控中心告上法庭。
小新说,去年三月,他和女朋友小叶筹备婚事,两人在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当天,前往永城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婚检。两人的检查报告很快出来了,但医生单独叫住了女友小叶。
在不安的等待中,小叶再次做完了检查,小新得到医生的答复是,一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