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认为原判确定的护理费数额偏低,要求按照6年的期限主张护理费计11万元,但就护理期限并未提供新证据。
二中院认为,原审法院确定及酌定的赔偿范围及项目适当,法院应予维持。上诉人及其父母认为原判酌定的护理费数额偏低,但就此未能提供新证据,故法院不予支持。二中院驳回上诉,维持赔偿原告医疗费等20万余元的一审判决。
提醒:必须进行产前检查
每个孕妇都必须经过产前系统检查,可利于预测分娩时有无困难,并决定分娩的方式及地点,从而可以减轻产时或产后的危险,保证生育安全。
1. 可以及早发现妊娠并发症
有些妊娠并发症,多是可以通过产前检查及早发现的。如妊娠中毒症、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等,这些严重并发症对孕妇及胎儿的生命都有一定的威胁。各种妊娠并发症大多数发生在没有做产前检查的孕妇,而这些并发症绝大多数是可以通过产前检查事先发现并采取措施而加以防止的。所以,女职工不管工作如何繁忙,千万不要因为怕麻烦而不按时去做产前检查。
2. 可以得到卫生科学指导
通过产前检查,怀孕妇女可以从医生那儿得到有关孕期生理卫生、生活和营养方面的卫生科学知识。
3. 可以预测分娩时有无困难
通过全面系统的产前检查,了解到胎儿在母体内的姿势和发育情况,到分娩时做到心中有数,保证安全分娩。
4. 可以及时发现疾病
通过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以纠正孕妇身体的某些缺陷,如果发现某些不适合怀孕的疾病,如心脏病、精神病、活动期肺结核、糖尿病等,这些疾病耐受不了妊娠所增加的负担而可能导致重要器官的功能失调,可以及时终止妊娠。
5. 可以了解胎儿发育情况
进行定期的产前检查,可以了解胎儿在腹中生长发育的详细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可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检查后认为胎儿不适宜生育时,可以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