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通过性交传染。目前,我国有流行趋势,不容忽视。梅毒螺旋体自表皮或粘膜破损处进入体内,大约需要3-4周的潜伏期,然后开始发病,早期外阴部、宫颈及阴道粘膜发红、溃疡,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治疗约有三分之一发展为晚期梅毒,传染力虽弱,但是有可能引起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等,后果严重。
流行病学
妊娠期梅毒的准确发病率尚不清楚。美国达拉斯的Parkland Memorial医院中,孕妇梅毒血清约2%阳性,而先天梅毒发生率为1.2‰活产。孕妇梅毒的增加与吸毒、卖淫、HIV感染及因贫困而缺乏产前检查有关。随着孕妇梅毒感染增加,1岁内的先天梅毒亦较前增加4倍。
符五良等(1997)在广州随机抽样1697例孕妇,用RPR作血清梅毒筛查,未发现感染病例。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产科门诊1998—1999年两年间,对所有就诊早孕妇用RPR初筛梅毒,未发现感染病例。但2000年产科检出率为1.14‰。上海市妇幼保健所(2001)对29所医院的产科调查,显示妊娠期梅毒检出率为3.16‰,而海南(2001)为6.2‰。现已不限于散在各例报道,有广州吕军等(2001)妊娠并梅毒64例及海南徐艳等(2001)61例报道。均提醒产科医师不能掉以轻心。
症状体征
患一、二期梅毒孕妇的传染性最强,梅毒病原体在胎儿内脏(主要在肝、肺、脾、肾上腺等)和组织中大量繁殖,引起妊娠6周后的流产、早产、死胎、死产。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几乎100%传给胎儿,早期潜伏梅毒(感染不足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以上,且有20%早产。未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约为30%,晚期潜伏梅毒(感染超过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虽性接触已无传染性,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0%。通常先天梅毒儿占死胎的30%左右。
若胎儿幸存,娩出先天霉毒儿(也称胎传霉毒儿),病情较重。早期表现有皮肤大疱、皮疹、鼻炎或鼻塞、肝腺肿大、淋巴结肿大等;晚期先天霉素多出现在2岁以后,表现为楔齿状、鞍鼻、间质性角膜炎、骨膜炎、神经性耳聋等;其病死率致残率均明显增高。
诊断检查
1.病原体检查在一期梅毒的硬下疳部位取少许血清渗出液,放于玻片上,置暗视野显微镜下观察,依据螺旋体强折光性和运动方式进行判断,可以确诊。
2.梅毒血清学检查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是梅毒常规筛查方法,包括有性病研究实验室玻片试验(VDRL)、血清不加热反应素玻片试验(USR)、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若VDRL、USR及RPR阳性,应做定量试验,最好能做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测定血清特异性抗体,常用方法有荧光密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FTA-ABS)和梅毒螺旋体血凝试验(TPHA)。近年已开展用PCR技术取羊水检测螺旋体诊断先天霉毒。
疾病危害
对妊娠本身的影响
1、孕妇极易发生流产、早产、死胎等问题,一般都不顺利。其中流产的概率为35%以上。分娩的婴儿也多为梅毒患者,表现为先天性梅毒。
2、患梅毒的女性通常都伴随不孕症,不孕的几率非常高。
3、不经过治疗就怀孕,成功分娩的几率不到20%。
4、孕妇在怀孕后感染梅毒,由于梅毒初期的高传染性,婴儿一般都被感染。
5、梅毒孕妇第1、2胎常发生流产或死胎,第3胎分娩先天性梅毒儿,第4胎分娩正常活婴。
对胎儿的危害
1、骨软骨炎及骨膜炎,尤以婴儿时期为甚。
2、肝脾肿大、间质性肝炎及骨髓外造血。
3、鼻炎、鼻梁下陷。
4、慢性脑膜炎、动脉内膜炎、慢性咽炎、中耳炎。
治疗方案
治疗梅毒的原则是早期明确诊断,及时治疗,用药足量,疗程规则。治疗期间应避免性生活,同时性伴侣也应接受检查及治疗。
1.孕妇早期梅毒包括一、二期及早期潜伏梅毒。首选青霉素疗法
2.孕妇晚期梅毒包括三期梅毒及晚期潜伏梅毒。首选青霉素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