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去年12月27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全面二孩”从2016年元旦起开始实施。据此,广东省率先完成了计生条例修订,根据新条例,元旦前抢生二孩属于违法行为,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因此,一些怀二孩即将临盆的孕妇为了不违法,想方设法“憋”到元旦后生宝宝。
以元旦为时间节点,提前一天生是“政策外”,须缴纳社会抚养费;推后一天生就是“政策内”,即为合法二孩。正是这种新老政策转换,让许多预产期在2015年年末的孕妇们,纷纷采取措施稳住肚子里的孩子,尽全力让二孩诞生在元旦零点红线之后。但即便如此,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譬如在泉州,去年12月31日中午出生的孩子,须缴纳约10万元社会抚养费;而在元旦凌晨出生的合法二孩,就“为他爸赚了八万元”。
国人历来有钻政策空子的习惯,比如,当年各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出台,引发了一波波“离婚潮”。婚姻变故都可以用来当作钻政策空子的工具,何况是生孩子。然而,“孩子的出生就像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有自己的生长规律,强求不得,如果憋坏了孩子就得不偿失了。”
率先完成修订确定抢生违法
广东省率先完成计生条例修订,根据新的条例,2016年1月1日前抢生二孩属于违法行为。广东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在去年12月30日下午向媒体表示,新条例实施前抢生二孩的,按照法律法规属违法行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已经作出处理的不再改变;对尚未作出处理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条例》,取消13天的晚婚假和15天晚育假;原来35天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也就是说,对于一部分女性来说,产假其实是缩短了的。《条例》还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继续享受各项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夫妻,如果在新条例之后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继续给予奖励。但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用退还。
未办生育登记夫妇可补办
据温州市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朱煊赫介绍,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夫妻,在元旦假期结束后(即1月4日)均可前去办理生育登记。本地户口的夫妻要携带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生育登记,在登记完后可领取到《生育登记服务卡》。如夫妻双方有所不便,可以交由社区计划生育员代办。而非本地户口的夫妻可到其现住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进行登记办理。
对于“二孩”已在2016年1月1日后出生但没来得及办理生育登记的夫妇,只要符合国家“全面两孩”新政,这些夫妇可以到相应计生办进行补办。另外,特殊情况再生育还是按照原来的审批程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