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生二胎吗?”对于“单独”家庭来说,这个问题似乎已不再新鲜。然而,如果女性在求职过程中被问到这个问题,多少会觉得有点尴尬和无奈。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部分求职女性可能要休两次产假,对用人成本精打细算的单位对此可能会有所顾忌,因此不倾向于招聘女员工,“二胎”可能会成为部分求职女性的“隐形门槛”。除此之外,曾是职场上“香饽饽”的已生育一胎的女性,也面临着新一轮的职业发展困惑——再次生育,在她们看来意味着又得“牺牲”一两年的时间,升迁之路被阻不说,还有可能导致自己辛苦打下的“地盘”拱手送人。于是,她们面临着比生第一胎更艰难的抉择:到底是“生”,还是“升”?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也的确影响到了一些企业的用人标准。一家世界500强汽车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表示:“以前招聘都问婚育情况,下次招聘还得婉转问问应聘对象是否觉得孩子还需要一个伴儿,看来以后已婚已育有两孩的才是优选。”
她给笔者算了一笔账:一般来说,企业女性员工生第一胎时,可享受5个多月的产假,符合条件的女性员工生二胎时又将获得3个月的产假,按照4000元的平均工资加上五险一金的标准,公司每个月将为因生育断岗的女性员工投入6500元,两次生育附带的8个月断岗期将给企业带来约5万元的支出。
有关专家表示,就业的性别歧视实际上反映了企事业等用人单位追求利益最大化与女性生育成本非社会化的矛盾。智联招聘人力资源专家祝女士告诉笔者:“解决女性在职场中因生育问题受到的歧视,需要用人单位和女性员工自身一起努力,缺一不可。”一方面,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理解、尊重和保护女性权益。另一方面,女性也应该学会运用法律等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与此同时,女性也应该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做好职业安排,不让生孩子对工作造成太大影响。祝女士建议:“如果女性在怀孕前,做好个人规划和心理准备,与用人单位加强沟通,将工作做好交接,生育后回到工作岗位尽快重新融入,尽量减小对工作的影响,就不必过于担心调职降薪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