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事件爆出后,监管部门积极查处,社会民众对此也密切关注,并感惴惴不安,“我和我的家人是不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种了涉事疫苗?”“如果接种了这些疫苗,我该怎么办?”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从查扣的涉案疫苗调查情况看,本次涉案的12种疫苗均为第二类疫苗,均为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但在经销仓库中未冷藏。基于风险评估结果,原则上,涉案疫苗流入地的相关疫苗受种者,均不需要进行补种。存有疑虑的受种者,可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咨询和核实。经接种单位综合评估,可在原接种单位免费补种。
1.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
乙肝疫苗是对热较稳定的疫苗,不需要进行补种。
如受种者坚持要求补种,补种前无需进行常规血清标志物检测,按规定的免疫程序和已接种剂次,补齐3剂次即可。如受种者已有乙肝相关血清学检测结果,则乙肝标志物五项中任一指标阳性者,不需要补种。
2.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Hib疫苗)
Hib疫苗是对热较稳定的疫苗,不需要进行补种。
如受种者坚持要求补种,对来补种时<7月龄的儿童补3剂次基础免疫,对7~11月龄的儿童补2剂次基础免疫,每剂次间隔1~2个月(至少4周),满12月龄后再加强免疫1剂次,基础免疫最后1剂与加强免疫之间至少间隔8周;对补种时为12~59月龄的儿童,补种1剂次。超过疫苗说明书规定接种年龄的(5周岁),不予补种。
3.A群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AC群流脑结合疫苗)
AC群流脑结合疫苗是对热较稳定的疫苗,不需要进行补种。
如受种者坚持要求补种,可根据流脑疫苗接种史及要求补种时受种者的年龄进行指导。补种者为<24月龄儿童,可用AC群流脑结合疫苗补齐免疫程序规定的剂次数;≥24月龄儿童,可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的接种程序,补齐AC群流脑多糖疫苗,流脑多糖疫苗两剂次间隔≥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