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查实后可申请撤销小洪波父母监护人资格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曹寒冰表示,根据相关法规,监护人的监护侵害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但情节特别轻微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通报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曹寒冰表示,虐童事件是一个社会问题,尤其对于大量存在的不触犯刑法的家庭领域中的儿童虐待行为,并未制定明确的法律责任和救济途径。我国目前尚没有一个国家层面的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构,现有承担部分职责的民政部门、全国妇联等只是协调机构,没有执法、行政功能。
“村民们反映,小洪波的父母将其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致使小洪波处于困境甚至面临严重的危险状态,导致小洪波7岁还不会说话的后果。如果当地调查后情况属实,其情节恶劣,已经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小洪波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曹寒冰说。
曹寒冰介绍,小洪波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可能涉嫌构成虐待罪,对于小洪波的母亲疑似患有精神障碍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小洪波的父亲应当以虐待罪来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小洪波有其他监护人的,应当由其他监护人承担监护职责。没有其他监护人的,人民法院根据最有利于小洪波的原则,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人员和单位中指定监护人。没有合适人员和其他单位担任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由其所属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纳入社会救助等。
各国如何防止虐童?
美国:举报虐童人人有责
1963年,美国政府儿童局制定了举报法范例。1974年,美国通过了《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案》,要求各州都要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如今举报范围十分宽泛,如儿童没有得到必要的照顾和监管、儿童经历严重的情绪问题等情况均可举报。对于知情不报者,法律也有相应的惩罚。
亲生父母或监护人一旦被裁决有虐待儿童或对孩子不利的行为,孩子会被政府领走,被分派到政府指定的领养家庭。
英国:认定虐童可判刑十年
在英国,有专门的儿童法案--1989年儿童法案。在英国任何故意伤害孩子身体、智力、情感、社会或行为发展的行为均属于犯罪。认定有罪的父母可能面临最多十年的有期徒刑。
澳大利亚:完备的法律体系
上世纪70年代,澳大利亚已经颁布了《1975年家庭法法案》和《儿童和青少年法案》。同时,澳大利亚政府除了对父母的行为进行监管之外,对于少年儿童权益的执法者也进行严格规范,以防执法过度。
日本:社会组织积极干预
日本的社会力量在应对虐童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各地的非营利组织均设立儿童访谈热线,及时倾听虐待儿童的举报。此外,有关防止儿童虐待工作的讲座、研讨会、报告会、经验交流会、论文发表会、学会等集会也在日本全国各地经常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