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的胳膊被咬了一口,是同班的一个女孩干的。
男孩的家里炸开了。奶奶老泪纵横,颤巍巍地托着孙子的小胳膊,心疼地往伤痕上吹气;爷爷逼孩子父母立马带孩子去医院打破伤风针;妈妈厉声责骂爸爸是“废物”,怪他去幼儿园接孩子时没有及时找到“凶手”;爸爸还算冷静,劝了老人劝妻子,又抱起儿子鼓励他别怕痛。
第二天,男孩的妈妈送他去幼儿园。她气呼呼地找到孩子的老师,撸起孩子的袖子给她看,并执意要见见那个咬人的女孩。老师拗不过,只好将那个女孩叫了过来。男孩的妈妈见到那个女孩,冲动地伸手去撕那女孩的嘴,老师忙冲过去拉开暴怒的家长。女孩又疼又怕,哭叫起来。教室里顿时乱作一团。
女孩的家人知道女孩受了小朋友家长的虐待,就集结了一帮亲友,浩浩荡荡去幼儿园找园长理论。园长苦口调解,希望他们不要将事态扩大。但是,“亲友团”的成员根本听不进去,他们并排站在幼儿园门口,剑拔弩张地等待着男孩家长的出现。这件事最终以惊动“110”而告结束。
可是,处在这个事件中心的男孩女孩却早已捐弃前嫌,好得跟一个人似的。俩人一起滑滑梯,一起玩跷跷板。心有余悸的老师试图将他们拆开,但俩人说啥也要往一起凑。
老师十分担心,怕他们之间接触太密切一不留神又制造出“血案”,便战战兢兢地把自己的担忧告诉了园长。园长叹口气说:“孩子间的战争,永远都不会打上仇恨的印记,因为他们还没有学会记仇。在他们看来,咬一口跟喂一口同样自然。但是,大人们偏要用自己的想法去掂量孩子的行为,努力挖掘那行为后面的潜在动机,将自己复杂的思想感情强加到孩子头上。我们的工作,就是尽可能地捍卫孩子的纯净,尽可能地学着用孩子的眼光去看待孩子。如果我们因为担心再发生不测而强行将那一对要好的小玩伴拆散,我们不就又不自觉地充当起了仇恨的帮凶了吗......
不久后的一天,这两个孩子的家长去幼儿园接孩子时又碰面了。女孩拽着妈妈,非要让妈妈跟她一起去男孩家看刚出生的小狗不可;男孩跟妈妈示威:“她要不去我就不回家!”两个妈妈讪讪地跟在两个孩子的后面走,都不由在心中暗自叫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