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为的处罚相比,越来越多的教养专家提倡用后果法替代单纯的惩罚来规范孩子的行为,让孩子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以下是几种常用的后果法,相信只要用对方法,教养也可以很轻松!
自然后果法
自然后果法是法国教育学家卢梭提出的,是指在安全的情况下,让孩子自己体会不良行为的自然后果。也就是当孩子犯错时,与其人为的惩罚,不如给孩子一个体验自然后果,自己发现错误并修正错误的机会。例如,女儿中午不好好吃饭,早早离开了饭桌,结果到了下午就嚷着肚子饿,向我要东西吃,我坚定地告诉她只有等到晚饭时间才能吃。这样一来,孩子就会尝到饿肚子的滋味,以后就会学着好好吃饭。
因为自然后果来源于孩子的切身经验,并不涉及任何家长的干预,即便是发生了,孩子在心中也不会那么抵触。这时,父母及时和孩子做一些沟通,孩子会更容易理解界限在哪里和界限之内的规定。当女儿为达到目的而哭不停的时候,我会采用自然后果的方法,对她说:“你哭得这么厉害,我听不懂你的意思,所以没办法和你讲话。”言外之意如果你用哭的方法,我们就没办法继续沟通,这是很清楚的自然结果。这一招相当好用,小孩子的哭闹,通常是专门给父母看的戏码。如果哭闹并不能达成他们要的后果,他们就会冷静下来,这时家长就可以和他们好好沟通了。
逻辑后果法
如果自然后果会带来危险性,父母肯定不愿意看到,这时要立即制止孩子的行为,改为逻辑后果法来管教孩子。所谓逻辑后果法通常是针对孩子的某种不良行为而采取的措施,目的是让孩子感受一下错的后果,但不至于受到伤害。一旦孩子从中获得教训,就会学着负责任。
和自然后果法不同的是,这类管教不是孩子的行为自然产生的结果,而是需要成人的参与。教会小朋友自己收拾玩具真的可以让妈妈轻松许多,但是要养成习惯也需要时间。女儿属于那种爱玩不爱收的类型,我的处理方法是:先给她一段时间去收,如果还是只玩不收,那我就会帮忙收,不过只要是我收的玩具女儿就不能再随意玩了。这样的结果就是女儿很快就没玩具可玩了,玩具被我收了几次之后,她就不敢再让我收了,自己就主动收玩具了。在执行逻辑后果时,家长的语气要尽量平和,而且要带有同理心,让孩子觉得我们愿意陪她一起面对。
剥夺权利法
暂时剥夺权利,就是孩子犯错后,剥夺一些属于他的特殊东西。比如取消他们玩心爱的玩具,看动画片还有游戏等。让孩子知道犯错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从而学会约束自己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对幼儿来说,不管是权利还是特权,最好有立即性,不然对年幼的儿童来说,他们无法体会立即的结果。比如邻居家有一对兄妹,哥哥总是欺负妹妹,他家就规定,哥哥每打一次人,就要立即没收他最喜欢的玩具,大约为15分钟。如果一天之中频繁发生,达到四次就积累为一个小时。其次是制定规则时让孩子有心理准备,让他们觉得有安全感,要避免的是没有预先告知孩子就直接处罚。比如,没收女儿玩具时,我会告诉她:“到星期六以前你都不可以再玩这个玩具了。”如此孩子才会重视这个做法,并产生好好表现的动力。当孩子表现良好时,在规定的时间到了之后要恢复其权利,把玩具还给她。这个方法的关键还在于家长的坚持,如果能够每次都坚持你的规矩,那么孩子就慢慢改过来了。
暂停休息法
暂停休息法是另一种形式的后果法,是在尊重孩子的基础上来管教孩子,也就是透过暂停的方式让幼儿知道,什么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继续下去会有什么后果。它也是一种帮助孩子学会自控的方法,可以和剥夺权利法一起混合使用。
有一次女儿用蜡笔画好画之后,就顺手把蜡笔扔在地上,我先是语气平和地和她说:“蜡笔是要放在桌上的,不是地上。”可是女儿觉得扔在地上好玩,无视我的要求,继续把蜡笔扔在地上。这时我会提出警告:“说好不可以这样的,因为你不听,你需要暂停一会儿。”也就是让孩子坐在房间的椅子上,时间长短依照年龄,一岁一分钟,两岁两分钟,依此类推。
之所以对孩子实施暂停,是要让她明白坏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同时给家长一个缓冲的时间,让我能够快速冷静下来,找寻处理的对策。这种方法还能帮助孩子学习正确的情绪控制。为了缓和她的情绪,我陪她一起到房间里。我坐在一旁,看着她的眼睛,和她心平气和地讲道理,讲清楚为什么会被处罚,处罚的是她的行为举止,而不是她这个人。当然,家长真要拿捏好尺度,不能过度使用,别让孩子产生负面的情绪,即便他们有负面情绪,我也要陪伴他们让情绪流淌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