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及《关于调整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办理有关事项的意见》规定,上海外来人口拟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必须提供相关资料及按照规定走相关流程。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上海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办理相关事项。
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办理
受理机构: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1-12356
登记条件:拟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
所需资料:
1、双方身份证明;
2、婚姻状况证明;
3、女方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