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男婴的爸爸陈宇(化名)告诉记者,在孩子出生前13天的孕检中,崇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告诉他们孩子四肢偏短。之后,他们先后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检查,得知孩子发育异常,除了四肢偏短,还有兔唇,并且脊椎最后一节不能弯曲。
父亲:孩子出生前13天才知道发育异常
7月15日凌晨,男婴在崇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出生。两天后,护士发现男婴非自然死亡。知情者称,7月17日,男婴的爷爷从婴儿的头部注入化学试剂,结束了孩子的生命。并且,孩子的家人曾向该院妇产科副主任周姓医生咨询如何操作,并从医生处得到了化学试剂。
据上海崇明警方透露,孩子的爷爷和涉事医生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目前已经立案调查。
崇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季惠表示,男婴的母亲刘佳(化名)此前一直在该院进行产检,7月曾检查出孩子四肢偏短,但是因为月份较大,无法引产,遂选择生产。分娩后,医生曾向产妇家庭介绍过兔唇是可以被治疗的。
陈宇则表示,妻子怀孕后,每次都在崇明县第二人民医院产检,每次产检后,医生都告诉他们孩子一切正常。直到7月2日,孩子的妈妈和外婆照例去崇明县第二人民医院产检,这一次,医生告诉他们孩子四肢偏短。
他回忆说,7月3日,他们一家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检查,检查结果为胎儿兔唇,四肢偏短,脊椎最后一节不能弯曲。得知孩子发育异常,他走出检查室后痛哭不已。该院医生表示,他们可以到上海市区的大医院再次检查。7月4日,他们一家赴上海市区的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挂专家门诊。陈宇说,为了找专家检查,他们等了2天。7月6日检查结果还是胎儿兔唇,四肢骨骼偏短,脊椎最后一节不能弯曲。
陈宇提供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的彩色超声检查报告单。该报告单显示,“胎儿上唇中央回声连续性中断,约3mm;胎儿骶尾部脊柱形态僵硬,失去正常的自然弯曲弧度;胎儿股骨径、肱骨径明显小于孕周。”
7月15日凌晨,陈宇的妻子顺利分娩,产下一个男婴。据刘佳回忆,孩子出生后,她看到小孩的嘴巴是裂开的,在被推出产房的时候,她听到别人说孩子的脚和正常人不一样。陈宇称,孩子出生后一直是他陪夜、照顾,在给孩子换尿布时,他发现孩子的腿伸不直,脚趾头像鸡爪一样。
陈宇表示,如果崇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可以早一些查出孩子的疾病,还有回旋的余地。
医院:设备和水平有限
崇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季惠向记者确认,刘佳在该院建“大卡”,并且完成每一次孕检,其中包括大畸形筛查。
为什么没查出孩子发育异常?季惠表示,作为基层医院,崇明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大畸形筛查的项目只包括五项:胎儿无脑、先天性脊柱裂、软骨发育不全、内脏外翻与单腔心。
“胎儿的大畸形筛查是一切正常的,我们一般都会告知产妇,如果你要做其他检查,可以去大医院检查。”季惠说,“我们设备和水平有限。”
据季惠介绍,男婴出生时体长47厘米,略低于50厘米的平均体长。该男婴的阿普加新生儿评分为满分10分,该评分包括肤色、心率、对刺激的反应、肌张力和呼吸,不涉及兔唇等指标。
据上海一家三甲医院的产科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孕中后期的大排畸检查中,只有6种严重的胎儿畸形是必须被检查出来,所有的医院也都是按这个标准来操作的。
该产科负责人所说的规定是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超声产前诊断技术规范》。该规范明确,根据目前超声技术水平,妊娠16周-24周应诊断的致命畸形包括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等。
“在六大畸形之外,其他畸形能不能诊断出来,跟医院的设备水平,操作设备的医生技术水平,产妇和孩子的体位等很多种因素有关。”上述产科主任坦言,即使同一个医生,操作不同的机器,诊断结果也可能会有差别。因此,不同医院的大排畸检查项目也可能会因技术水平不同,有一些差别。
该产科负责人举例说,在上海第一妇婴保健院的官网上可以查询到,该院的大排畸检查的胎儿先天畸形疾病种类比较多,至少包括胎儿面部畸形(如唇腭裂等)、神经系统畸形(如无脑儿、脑积水、小头畸形等)、消化系统畸形(如脐部肠膨出、内脏外翻、肠道闭锁及巨结肠等)。
该产科负责人坦言,从国内外的经验来看,期望所有胎儿畸形都能通过系统产前超声检查百分百检出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
按照《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若发现胎儿异常,经治医师必须将继续妊娠和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结果以及进一步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孕妇,由孕妇夫妻双方自行选择处理方案,并签署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