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生二胎条件?
胶南生二胎条件?
第二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第二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后,其中一个孩子死亡,夫妻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第一胎是女的,或者第一胎有什么疾病,比如残疾等等,当然,你偷着生也没关系,最多就是罚款。
看父母年龄来定,如果女方超过二十八岁就不用隔,如果不够二十八岁得隔四年才能生二胎
除非你是农村户口 或者第一个宝宝有先天性的疾病 不然生二胎有工作的要被开除 没得工作的要被罚款'
如果经济上允许的话,最好等第一个宝宝上小学了,在生第二胎,因为那个时候,第一个宝宝在个个方面都懂事了,也就不用你那么操心,到头来可能还帮忙照顾小弟弟小妹妹.
我们这里女方是农业户口的话第一胎是女孩就可以批二胎
如果夫妻双方都不在国营单位的话都可以生二胎,有人的话罚俩仨仟块钱,如果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话,现在国家好象实行可生二胎,但不知你们那开始了没,如果你们都是农村户口的话,要一胎五岁了才可以,还有一胎宝宝有病的................各地方不同,还是去自己户口所在地看看吧
各个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样的,我们这儿女方是农村户口的可以,父母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