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细菌培养
应取可疑食物、呕吐物和粪便作细菌培养。
2.细菌学、血清学检验
根据不同病因做相应的细菌学、血清学检验。
3.血培养
重症患者血培养,留取早期及病后二周的双份血清与培养分离所得可疑细菌进行血清凝集试验,双份血清凝集效价递增者有诊断价值。可疑时,尤其是怀疑细菌毒素中毒者,可做动物试验,以检测细菌毒素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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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细菌培养
应取可疑食物、呕吐物和粪便作细菌培养。
2.细菌学、血清学检验
根据不同病因做相应的细菌学、血清学检验。
3.血培养
重症患者血培养,留取早期及病后二周的双份血清与培养分离所得可疑细菌进行血清凝集试验,双份血清凝集效价递增者有诊断价值。可疑时,尤其是怀疑细菌毒素中毒者,可做动物试验,以检测细菌毒素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