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在我们生活中已经是常见物,生病离不开药。如果是小感冒,有些人会自己去买药来服用。然而,药物的药性我们是否了解清楚?如果我们不能谨慎用药,那么就有可能会得药物热。特别是小孩子,谨慎用药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能让我们远离药物热,下面就让乖乖百科了解药物热。
药物热是由用药引起发热,它是临床常见的药源性疾病,药物过敏(又称为药物过敏症)反应是最普遍的机制。药物热表现有恶寒(或寒战)发热,热型有弛张热、稽留热或微热。还可伴有周身不适、头痛、肌肉疼痛、关节痛、淋巴结肿痛和消化系症状等,继而出现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等。
药物热与一般感染性发热不同,它的特征如下:如果是首次用药,发热可经7~10天左右的致敏期后发生;再次用药发生的药物热因为发生的快,容易联想到与用药有关;药物热一般是持续的高热,常达39℃~40℃。但发热虽高,患者的一般情况尚好,与热度不成比例;应用各种退热措施(如退热药)效果不好;但如停用致敏药物,有时即使不采取抗过敏措施,体温也能自行下降。
哪些因素可以引起药物热?这从主要从生产和使用两个角度来了解药物热产生的原因。
1、药物在生产、运输或使用过程中,混入了外源性致热源。
2、给药的特殊途径所造成。如静脉推注或输入药物,某些人可引起静脉炎而发热;肌肉注射也可因为引发局部无菌性脓肿而导致发热。
3、与药物本身的药理作用有关,多因药物造成病原体短期内大量死亡,或者病变组织迅速崩解,释放出的毒素刺激机体而引起体温上升。
4、某些药物影响了宝宝体温的调节机制。如苯丙胺、可卡因、麦角酰二乙胺等,直接影响体温调节中枢引起发热。
5、个别宝宝本身有先天性生化代谢缺陷。以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陷者为例,常可因使用伯氨喹啉等药物,引起溶血性贫血与发热。
6、药物过敏,又称为药物过敏症。
药物热通常在服药6~10天后发生,最短者为1小时,最长为25天。能引起“药物热”的药物有多种,有人统计,其中常见的有鲁米那、解热镇痛药、磺胺类、奎宁,抗生素有青霉素、氨苄青霉素、链霉素、氯霉素、先锋霉素、万古霉素、灰黄霉素等。
药物热常伴药疹,也有不伴药疹的单纯性药热。药物热表现有恶寒(或寒战)发热,热型有弛张热、稽留热或微热。还可伴有周身不适、头痛、肌肉疼痛、关节痛、淋巴结肿痛和消化系症状等,继而出现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等。皮疹呈多形性对称性分布,并往往伴有瘙痒或烧灼感。皮疹类型有猩红热样红斑、荨麻疹及麻疹样红斑、固定性红斑等。严重的药疹可表现为剥脱性皮炎。皮疹严重者,停药后热度可持续较长时间。
在生活中,想要正确用药,除了要了解药物的特性之外,知道如何判断药物热也是尤为重要的的。下面一起来了解药物热的判断方法。
1、虽然体温超出正常(多表现为持续高热),但中毒现象并不显著,精神状态一般良好。
2、除发热以外,常同时伴有皮疹,这更有助于药物过敏反应的判断。抗生素引起的药物热往往不伴皮疹或仅有轻度的皮疹。体温多于停药后两天内恢复正常。
3、平时若有对食物或药物过敏的现象,尤应警惕药物热的可能。
4、在应用抗生素的疗程中,如病情已改善,体温下降或已趋正常之后再度上升或热度重现者,应考虑药物热的可能。如果发热出现在使用抗生素之后,由于输液大多在白天,所以到了夜间患者体温会有下降趋势。停药而热度下降、皮疹消退者,则“药物热”的诊断即可肯定。
如果是得了药物热,知道一些治疗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及时减少药物对我们的不良影响。
1、提高对"药物热"的警觉性,严格用药。
能口服就不打针,能打肌肉针就不打静脉针,能局部用就不内服,能单用就不合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若自己有过敏,最好接受医生的指导,并在就诊时告知自己的过敏情况。
2、及时停药
最好的治疗方法是停用可疑药物。一旦宝宝发生了药物热,最好是停用一切可疑药物,待体温正常后,再依据治疗及观察,以明确哪种药物是致热祸首。对于热度较高的宝宝,适当补液有利于药物的排泄和退热。
3、重症者可应用糖皮质激素,对高热或超高热患者可同时应用物理降温,对酒精过敏者禁做酒精擦拭。
4、保留自己使用的药物,以便就医时可以给医生更加准确地判断。
由药物过敏所致的发热称为药物热。它常常是药物过敏的最早表现。药物热与一般感染性发热不同,它的特征如下:如果是首次用药,发热可经10天左右的致敏期后发生;再次用药发生的药物热因为发生的快,容易联想到与用药有关;药物热一般是持续的高热,常达39。C,甚至40。C以上。但发热虽高,患者的一般情况尚好,与热度不成比例;应用各种退热措施(如退热药)效果不好;但如停用致敏药物,有时即使不采取抗过敏措施,体温也能自行下降。
顾名思义,“药物热”是在治疗疾病使用药物的过程中因药物导致的发热。在临床工作中,“药物热”并非罕见。那么,药物为什么会引起发热呢?虽说法有多种,但多数专家认为是药物过敏,是药物引起的特异反应。“药物热”通常在服药6~10天后发生,最短者为1小时,最长为25天。能引起“药物热”的药物有多种,近年来,尤其是使用抗生素引起的“药物热”时有发生。有人统计,其中常见的有鲁米那、解热镇痛药、磺胺类、奎宁,抗生素有青霉素、氨苄青霉素、链霉素、氯霉素、先锋霉素、万古霉素、灰黄霉素等。
药物热常伴药疹,也有不伴药疹的单纯性药热。药物热表现有恶寒(或寒战)发热,热型有弛张热、稽留热或微热。还可伴有周身不适、头痛、肌肉疼痛、关节痛、淋巴结肿痛和消化系症状等,继而出现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等。皮疹呈多形性对称性分布,并往往伴有瘙痒或烧灼感。皮疹类型有猩红热样红斑、荨麻疹及麻疹样红斑、固定性红斑等。严重的药疹可表现为剥脱性皮炎。皮疹严重者,停药后热度可持续较长时间。
1、药物在生产、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受到了某些微生物的污染,混入了内毒素或其他杂质,这些外来的致热物质统称为外源性致热源。最常见的是针药遭受污染,以输液反应为主要表现。这种药物热与药物本身的药理作用无关。
2、给药的特殊途径所造成。如静脉推注或输入药物,某些人可引起静脉炎而发热;肌肉注射也可因为引发局部无菌性脓肿而导致发热。
3、与药物本身的药理作用有关,多因药物造成病原体短期内大量死亡,或者病变组织迅速崩解,释放出的毒素刺激机体而引起体温上升。比如用青霉素治疗梅毒、钩端螺旋体病(俗称打谷黄),被杀死的菌体释放出大量内毒素引起发烧,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4、某些药物影响了宝宝体温的调节机制。如苯丙胺、可卡因、麦角酰二乙胺等,直接影响体温调节中枢引起发热。另外,甲状腺素用量过大,造成基础代谢亢进致体温升高。
5、个别宝宝本身有先天性生化代谢缺陷。以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陷者为例,常可因使用伯氨喹啉等药物,引起溶血性贫血与发热。
6、药物过敏。这一类药物热最为常见,又称为药物过敏症。出现药物过敏的宝宝,除发热外,大多还会出现皮疹、关节痛、哮喘发作等伴随症状。
不是所有药物都会引发药物热,相同的药物也有可能引发不同宝宝发生药物热,这和宝宝的个体差异,对不同药物的身体耐受性等等都有关系。而有些药物,因其中含有易致热成分,因此家长在给宝宝服药时,不仅要知道药品的商品名,更要了解药品当中的主要有效成分。而容易引起宝宝发热的药物,通常可分为3大类。
第一类,最为常见的致热药物:青霉素类、青霉胺、巴比妥类、水杨酸类、磺胺类、两性霉素B、博莱霉素、更生霉素、苯海拉明等抗过敏药、甲基多巴、苯妥英钠、奎尼丁、阿托品、甲状腺素、肾上腺素、酚噻嗪类、乙酰唑胺、砷剂、泻药等。
第二类,比较常见的致热药物:头孢菌素类、利福平、链霉素、硫唑嘌呤、西咪替丁、可待因、肼苯哒嗪、呋喃妥因、硫氧嘧啶、链激酶、肝素、非那西丁、保泰松、利眠灵、鲨肝醇、炎痛喜康等。
第三类,少见致热药物:氯霉素、四环素、洋地黄类、胰岛素等。
遵照医嘱合理用药,必要时为宝宝做药物皮试,详细阅读药品说明书等,这些对尽量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都有重要的意义。
1.做全面的检查。
凡是接受药物治疗的发热患儿,都要考虑到这一病因。因此对于宝宝的发热,一定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并要通过各种化验辅助诊断,尽最大努力查找出病灶所在。若通过以上努力,始终找不到明显的感染灶者,应想到"药物热"的可能。
2.要看宝宝有无其他症状。
虽然宝宝体温超出正常(多表现为持续高烧),但没有普通发热的其他症状,如咳嗽、流涕、嗜睡、拒哺、抽搐等,精神状态良好,甚至没有体温升高所致的心率加快,此乃"药物热"的一大特点。
3.注意宝宝发热发生的时间。
典型的药物热多出现在用药后7~10天,若以前接触过这类药物者,也可在用药后几小时内即出现发热,个别病例可短至1小时或长达25天。另外,如果发热出现在宝宝使用抗生素之后,由于输液大多安排在白天,所以到了夜间体温会有下降趋势,这是"药物热"的又一特点,与感染性疾病所导致的发热正好相反。
4.观察宝宝有无过敏症状。
若宝宝发热的同时出现皮疹、哮喘等过敏症状,尤其原发病好转,而体温仍高,或者体温一度下降后再度升高,又找不到引起发热或发热加重的确切病因,均要想到药物热可能。若停药后体温在24~48小时内恢复正常,强烈提示"药物热";若再次用药又出现发热则基本可以确诊为药物热。
1.提高对"药物热"的警觉性,严格用药。
能口服就不打针,能打肌肉针就不打静脉针,能局部用就不内服,能单用就不合用,能少用就不多用。品种力求少而精,不可随意将多种药物掺合在一起打点滴。有过敏反应的宝宝,尤其要慎重选择药物,最好接受医生的指导,并在就诊时告知宝宝的过敏情况。
2.及时停药。
一旦宝宝发生了药物热,最好是停用一切可疑药物,待体温正常后,再依据治疗需要逐种添加,并注意观察,以明确哪种药物是致热祸首,以后不再应用。
3.对于热度较高的宝宝,适当补液有利于药物的排泄和退热。
或同时应用热水擦浴、冷敷等物理降温法。注意,钙剂、抗组胺药、解热镇痛药等也是药物热的"嫌疑犯",故不宜首选这些药物来处理药物热。
4.保留宝宝的用药记录。
就诊的病例、医生所开药物处方,以及在家中所服药物的包装、说明书等,家长都要作为重要凭证保留,一旦怀疑宝宝出现药物热,应将之前的用药记录信息告知宝宝的主治医生,以便尽快、准确地找到宝宝发热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