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aricella-zoster virus,VZV)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发病人群为儿童和青少年。典型症状全身性皮疹并伴有瘙痒,迅速从斑疹发展到丘疹和水泡疹,最后形成痂皮。水痘感染痊愈后,病毒可能会潜伏神经细胞内,进入中老年后如重新激活会引起带状疱疹。
水痘通常是一种常见的儿童期疾病,也很少被认定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但是病程中有时会并发肺炎或脑炎,甚至会导致永久的后遗症或死亡。水痘疫苗接种是预防和控制水痘最为有效的手段。大量流行病学研究证实了水痘疫苗的安全性和免疫效果。
研究发现,仅接种1剂次水痘疫苗无法有效阻断水痘传播,在接种率较高的地方仍会因为突破病例发生导致暴发疫情。为此,美国、欧洲等多国已实施水痘2剂次接种程序,目前国内已有浙江省、河南省等21个省市也推荐水痘疫苗2剂次接种程序,减少疫情发生。
一、疫苗品种
目前国内外水痘疫苗均为减毒活疫苗,为0ka毒株制剂。
二、接种对象
(一)推荐对象:12月龄以上的水痘易感者。
(二)其他建议对象:高危人群如医务工作者、学校老师、家庭内与水痘患者密切接触的易感者。
三、免疫程序
(一)常规接种
推荐2剂次水痘疫苗免疫程序:
(1) 首针接种在满12月龄起进行,第二剂接种最好间隔1年,最少间隔不少于3个月,应在3岁入托前完成。
(2) 3周岁以上儿童,如果已经有一剂接种史,择期接种第二剂,至少与上一剂间隔3个月以上。
(二)应急免疫程序:
需要应急接种时,建议3个月内没有水痘疫苗接种史人群,在5天内,最好3天内完成一剂接种(应急接种对象应大于12月龄)。
(三) 接种部位和途径
每人次剂量0.5ml,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四、 接种禁忌
(一)对疫苗所含成分过敏者(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二)已知有严重免疫缺陷疾病患者;
(三)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四)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正在进行治疗的神经系统疾病者;
(五)妊娠期妇女。
五、注意事项
(一)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尊重受种者/监护人的知情同意权。水痘疫苗目前属于二类疫苗,各地在实施接种前认真履行告知义务。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主动向所有适龄儿童监护人或易感者告知水痘疫苗接种信息,在履行“知情、同意、自费自愿”的原则要求告知监护人或受种者后,为自愿受种者提供规范的预防接种服务。
(二)接种水痘疫苗后,接种单位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记入预防接种卡(册)、接种证,录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
(三)接种水痘疫苗后,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处置等工作。
(四)两种不同厂家的水痘疫苗可以序贯使用。
(五)临床确诊或有水痘病史的儿童对水痘有免疫但水痘患病史不是水痘疫苗免疫接种的禁忌症。